物位丈量外表的選型準則如下: (1)液面和界面丈量應選用差壓式外表、浮筒式外表和浮子式外表。當不滿足請求時,可選用電容式、射頻導納式、電阻式(電觸摸式)、聲波式、磁致伸縮式等外表。 料面丈量應根據物料的粒度、物料的安眠角、物料的導電功用、料倉的構造方法及丈量請求進行挑選。 (2)外表的構造方法及原料,應根據被測介質的特性來挑選。首要的考慮要素為壓力、溫度、腐蝕性、導電性;是否存在聚合、粘稠、沉積、結晶、結膜、汽化、起泡等表象;密度和密度改變;液體中含懸浮物的多少;液面擾動的程度以及固體物料的粒度。 (3)外表的顯現方法和功用,應根據技術操作及體系構成的請求斷定。當請求信號傳輸時,可挑選具有模擬信號輸出功用或數字信號輸出功用的外表。 (4)外表量程應根據技術目標實踐需要顯現的規?;驅嵺`改變規模斷定。除供容積計量用的物位外表外,一般應使正常物位處于外表量程的50%擺布。 (5)外表度應根據技術請求挑選。但供容積計量用的物位外表的度應不劣于±1mm. (6)用于可燃性氣體、蒸汽及可燃性粉塵等爆炸風險場所的電子式物位外表,應根據所斷定的風險場所種類以及被測介質的風險程度,挑選合適的防爆構造方法或采納別的的防爆辦法。 |